Thursday, May 20, 1999
识情论理
众所盷知,法庭是主持公道、让含冤者申诉、犯罪者受制裁的地方。
然而,法律是否每一回都真正有效地执行它所负起的公正使命,让含冤者重振声誉、让犯错者难逃法网呢?
由於工作上的关系,常有机会进入法庭,目睹各式案件的审判过程。
读者们也曾在电视及电影观赏到控辩双造针锋相对、案情峰回路转的法律剧情片段。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也常在荧幕上看到法律出现漏洞,无法将犯者绳之以法,反而误将清者定罪的剧情。那些逍遥法外者往往都是财势兼备、人事俱圆的狡黠者;而含冤莫明的总是善良柔弱的正义者。
捌开这些法律案件及剧情不谈,同样的,在伦理上,环绕着我们四周的真实人生中,也周而复始地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的含冤实情,意即法律所概括不到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情。
冤情受害者无法聘请律师抗辩,更无法祈望法庭能为自己主持公道。在面对周遭人们的蜚言流语时,如果性格脆弱,可能已不堪刺激。
数年前一名中学生不堪受购物中心指责偷窃,自杀身亡,断送大好前途。
一名政治工作者告诉我,某些人士为了个人利益,一而再三地扭曲事实,处处针对及责难,向他展开人身攻击。当事人选择「沉默并不代表我是病猫」的宽容方式,我十分赞同他的作法,即沉默不是认输,而是没必要对无聊之举作出回应。
往往毫无根据的风波都是在你一言、我一语的绘声绘影中,逐渐成形,误导大家信以为真。
最教人叹息的是,有些人为了私利或颜面,而瞒骗、诬赖或破坏他人的声誉名节,把自己的得意与责任,推卸及冤枉在他人身上,让人感触。
不禁怀疑,法律,真能万无一失地保障每个人应得的平等权益吗?
这个社会,如果每个人都发挥良知,识情论理,公正的日子还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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