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3, 2000

知识产权的身价

在扑灭盗版政策的行动中,如果单是靠着法律赋权执法人员四处取缔,是否能全面杜绝盗版货? 若是正版价格与翻版的相距不远,又是一般人可以负担的合理售价,在这样的市场,试问还有谁愿意问津盗版货?

许多时候,还未在我国上画的电影,街边的档口已抢先一步摆售其翻版录影光碟。消费人总是说:只需以廉宜的价钱就可预睹热话影片,谁不趋之若鹜?
难怪乎身受其害的港台歌星影星,较早时不惜多次在街头请愿,除了吁请执法当局严正捉拿盗版商之外,更要求观众听众们别‘帮衬’盗版货,真是用心良苦。

无可否认,这是一个抄袭的世界。自古有言:「天下文章一大抄」,只看你是否抄得够高明而又不露痕迹。所有的名句都被前人说过了,所有的大事也被前人创史了,说得坦率些,我们只不过是在延续抄袭的传统及加以改良而已!
你能说考试不是抄的一种吗?它只不过换了个形式而已。学生将课文背得滚瓜烂熟之後,进入考场原文照写在试卷上。写得越像课本的原文,分数也越高,这不是另一种抄袭吗?
盗版延申自抄袭,然而,盗版比抄袭严重多了。非法盗用原版来牟利,应该罪加一等,因为这已盗去了他人的专有版权,行为与偷窃没有差别了。
本报日前的一篇特别报导揭露,我国的地下光碟制造商平均每日可生产高达4千万片的盗版光碟,分别由国内逾一百条光碟生产线制造。由此可见,盗版光碟在我国的普及与猖獗程度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
虽然光碟生产线所需的资本高达美金8百万元,不过,鉴於回本又快又容易,盗版光碟制造业已成了一门抢手的地下生意。

随着国会於於本月10日通过光碟法案之後,本地的所有光碟制造商都必须向贸消部及国际贸工部申请执照以合法化,俾对付及检举地下光碟制造商。
此外,内阁较早时也立法管制制造光碟的化学原料的进口及买卖,以直接打击这些地下光碟制造厂的操作,并整顿该行业的合法性,也从而协助拥有合法准证的授权光碟制造厂商,挽回他们备受影响的业绩。
在实行扑灭盗版政策的行动中,如果单单是靠着法律赋权执法人员四处取缔,是否能全面杜绝盗版货? 抑或尚需衡量其事发原因及连带关系?

无可否认,正版软件及光碟的市价过高,是促使盗版活跃的主要原因。这一点,连我国贸消部长丹斯里慕尤汀都承认了。在中国,经营翻版生意是无法谋生的,因为该国的正版价格与翻版的不相上下,相距不远,又是一般人可以负担的合理售价。在这样的市场,试问还有谁愿意问津盗版货?

我国是个标榜着迈向电脑科技及推动资讯工艺的国家,如果版权费没有调整,对资本不丰厚的初入场小商家肯定负荷不起,成本的提高锐减了他们的市场竞争能力,更形成了国家进步的一大阻力。
如果版权费及正版货能够远离“奢侈品”的行列,成为普及化的消费品,那么,杜绝盗版的行动,或许就可进一步收效矣!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