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度背景的人,同住一屋檐下,也是一种缘分,何须发动肝火以暴力来相对? 印尼女佣们的遭遇,是否应验了‘人离乡贱’的古语?
印尼女佣被虐待的案件屡见发生,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教人深思。
正当首都推事庭於昨日正研审一宗备受注目的印尼女佣被虐待案的同时,槟州又上演了一幕无良雇主虐待女佣案,受害人不只遭受毒打得眼青鼻肿,甚至双眼受重创,有失明之虞。
这名女佣在受雇前来工作的第一天,即被雇主的女伴毒打,接下来的日子也常遭虐待及狠打,全身无一处幸免。
一些女佣除被毒打之外,也被男雇主性侵犯,谩骂以及扣留薪酬,犹如生活在人间地狱内,水深火热,教人看了辛酸,寄予无限同情。
她们甚至忍受不了艰辛的工作环境与压力,不堪刺激,转而发狂,自杀,伤人,绑架或攻击等等行为。
身为雇主的国人,本身应该检讨是否具有人道?
难道说女佣就必须受到非人的对待吗? 难道受雇於人之後,连最基本的人权也失去了吗?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日渐恶化到以暴力来解决,从新闻上看到,时常都有各类的暴力案件发生,包括夫妻,家庭成员,道路使用者,同事等等,只要一言不和,即演变成似乎只有暴力才能解决问题的不良局面。
在学校还没有教导道德教育的时代,社会上鲜少发生种种的暴力行为,反观道德教育实行以後,治安不靖,人们的修养水平已日愈下跌。
回头看看这群分别在不同家庭服务的女佣,若非环境所逼,谁愿意离乡背井,离开家人及家园,来到一个无亲无故的陌生国度谋生?
我们不否认,这些女佣可能未经完善训练,或因思乡情切,或个人性格问题而造成与雇主之间的摩擦。
另一方面,外劳们本身也可能是不自爱,结交损友,为雇主带来诸多不便与烦恼,引起雇主的不满与愤怒。
当然,我们不能仅将茅头指向女佣,涉及的雇主应否也受到调查及进行心理测试?
雇主们或许也该接受教育,不要以为花一点钱当老板,就可以为所欲为,鱼肉女佣。
毕竟,不同国度背景的人,同住一屋檐下,也是一种缘分,何须发动肝火以暴力来相对?
印尼女佣们的遭遇,是否应验了‘人离乡贱’的古语?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