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8, 1999

重操旧业

总社负责采访法庭的两位同事美丝及春萍到首都高庭去采访安华案件,见证被称为本世纪最轰动的司法案件。
她们的暂别,促使我有机会「重操故业」,回到法庭去顶接槟州法庭的采访工作,顺便重温一些已模糊了的生活片段。

法庭的建筑依然是那麽残陋,停车位依然是不足够,楼上高庭转弯处的角落依然是暗暗的,披着黑袍的身影时常匆匆闪进闪出。还有,每次追着犯人或被告拍照时,鞋底下的木质地板总是发出“稶稶”巨响.....

整整4年没有踏入法庭,今早再度到法庭时,只觉得景物依旧在,人事却已几番新。
当年曾经一度共事及接受培训的各中英文报法庭记者多都已不在了,大部份都如我一般地负责其他的采访线,当然另有调职的、退休的、另谋高就的、嫁为人妇的、到商场大展拳脚的,各分东西。

至於当年在各高低庭任职的法官、推事、通译员、书记及庭警,也因为调职的关而更换了很多新面孔,甚至办案的律师与主控官及副检察司也“改朝换代”了。
打听旧人们的消息,知悉他们在不同的角落进行着有意义的生活,都替他们感到高兴。

我相当欣赏这批在司法界任职的公务员,尤其是担任法庭语言通译员的,语文能力强,薪金却不高。不少通译员很有上进心,半工半读,通过自修及业馀课程,成功考取法律学位,值得喝采。

想起7年前初出道时,法庭是每名新录取的记者的「采访见实场所」,如果一名记者没有经过法庭的「培训」过程,掌握基本新闻书写及法律知识,就无法「毕业」到其他主线如教育、意外、市政局、州政府等的节目去采访。

那时的法庭可热闹了,一班新入行的雀仔,由一班经验丰富的大家姐带领,告诉我们什麽是高低庭及推事庭、什麽是刑事法典、什麽是保外候审、什麽是人身保护令、什麽是延长扣留令.....以及种种法律特用词及基本法律知识。

很怀念这段青涩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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